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

【危老重建、都更整合】~ 若承租人積欠地租,地主一方需踐行哪些先行程序後方可提出終止租約。又其申請終止需檢附哪些文件?

一、踐行先行程序:依規定承租人須積欠地租達2年之總額,經出租人訂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履行繳付租金,若逾期仍未繳付,即可檢附以下文件提出租約終止申請。
二、檢附文件:
(一)申請書2份、申請者身分證影本。
(二)租約書正本1份。
(三)欠租催告書及送達證明文件。
(四)逾期不繳地租將終止租約通知書及送達證明文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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