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

【危老重建、都更整合】~ 辦理寺廟設立登記,應附那些資料?

一、登記申請書1份。
二、寺廟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謄本等身分證明文件。
三、寺廟登記表4份
四、房屋使用執照、建築改良物登記(簿)謄本、土地登記(簿)謄本。
五、戶政事務所最近3個月發給之寺廟門牌證明書1份。
六、寺廟沿革之書面資料。
七、寺廟建物外觀照片。
八、加入所屬教會之證明文件(無則免附)。
九、動產證明文件:存款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1份(無動產者免附)。
十、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,私建寺廟免附。
十一、新北市寺廟人口(住眾)登記表1式4份(無住眾免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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